2009年4月24日,由德国联邦政府制定的<对外经济法>及<对外经济法适用条例>的第13次修正案,在历时一年多的德国各界的广泛讨论之后终于尘埃落定,正式生效.对由来自非欧盟成员国,或来自非欧洲自由贸易联合体的外国投资者在德国本土所进行的并购,新法赋予了德国联邦经济与科技部广泛的监管权限.
若上方预览无法显示,请新窗口打开或下载 PDF。